我在大明摸鱼的日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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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百四十二章 兵马司(第1/2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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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雄判罚一出,不光钱进傻眼,所有人包括围观群众都是一样的表情。


这判罚,说重不重,毕竟没有被砍头的。


可是结果好像比砍头好不到哪去。


一月一次的药局实验,郑雄粗略说出的几个,都让人不寒而栗。


简简单单的一个正骨,细想一下,就值得深思。


一个好好的人,正啥骨,本来没病,你不是还要给人打断了来吧!


不能想,想想可怕的很。


而钱进细想这判罚,不光傻眼,人都瘫倒在地。


这结局,还不如给个痛快的,说的好听,包吃包住,但是宁愿不要这吃住,也好过钝刀子割肉,为未来提心吊胆,而且能活几年都不好说。


柳夏也是一样,本来以为郑雄说真的,等会就能走了。


结果,来了这么一出。


没有账本,一千贯的收益最多拉扯几天,也就过去了。


一万贯的钱财那是没有任何依据的。


但是郑雄审案,一点不在乎证据,直接就按十倍计算。


加上之后的判罚,摆明着要钱,还不择手段。


钱进虽然包揽了罪名,和自己不相关。


但是自己也走不了。


得把赚来的钱交完才能走,一竿子打死,根本不给人反驳的机会。


这样一来,虽然没有刑期,但是跟坐牢又有什么区别。


唯一的区别,就是只要自己把窟窿补齐,随时可以走人。


也就是破财消灾的另一种形式。


柳夏心中算了一下得失。


一万贯的盈利是不止的,但是去除开销,就所剩无几了。


等于是自己出人出力,给郑雄打工,还落了一个不好的名声。


柳夏的心里一时之间不能接受,高声的叫道。


「大人,这判罚不公,在下不服。」


有柳夏带头,钱进和几个上堂听审的纷纷叫喊起来。


「我等也不服,这判罚闻所未闻,没有先例可言,请大人重判。」.


郑雄把玩着惊堂木,用无所谓的语气说道。


「怎么判,是本府的事,服不服是你们的事。」


「本官早有说明,不服就去大理寺,或许大理寺的那些人好说话,给你们改了也说不准。」


「但是现在的判罚,不容更改,即刻执行。」


「另外本府还要提醒你们一句,判刑的囚犯可以包吃住,但是未与判刑的可没这待遇,每天的吃住费用是一天一贯。」


「要上诉就尽快,不然本府怕你们这辈子都出不去了。」


柳夏还好,多待几天不妨事,还给的起。


可是赌徒和已经判刑的几人,彻底绝望。


这就无解了。


走程序也要十天半月,就算改判,十几贯也没了。


而几人在柳夏的手底下做事,能保持温饱就不错,根本没钱,十几贯不可能凑的出来。


再说柳夏也不一定会为了自己几人出这个钱。


拖一天自己的希望就越加渺茫。


这玩意可比高利贷更狠,一天一贯谁遭得住。


不提几人的绝望和柳夏变换的表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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