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回80:我的文艺人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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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47 君生我未生,我生君已老(第2/2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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姑娘开开心心的走了。


方明华脸上也露出笑容。


还好,姑娘带走了自己的毛笔和墨。否则后面的读者要求也用毛笔那就麻烦了。


签名从下午两点半一直持续到下午四点半,整整两个小时写的方明华胳膊酸疼。


这钱也不容易挣啊


当天晚上9点,方明华就要离开坐飞机飞往德克萨斯州的休斯顿,埃文斯自然相陪。


艾米丽没有去。


她有自己的工作,飞往加拿大的温哥华,参加当地举行的一个文学研讨会,两人在酒店就此此告别。


“艾米丽,欢迎你来中国,一定要来西京,我和我媳妇一定会热情招待你,我带你去爬大雁塔看兵马俑。”


方明华发出邀请。


“有机会我一定要来的。”艾米丽说道。


“那行,我走了,再见!”方明华说道。


“等等。”姑娘说着,又跑回自己的房间,没过两分钟又过来,手里竟然拿着笔墨和几张宣纸。


“你这从哪里来的?”方明华感到惊讶。


“我在唐人街一家商店买的,你也给我写一幅字吧,做当留念。”


“写什么?”


“就写这句!”


艾米丽又从自己的包里掏出一本书,竟然是汉字版本《唐诗三百首》!


她翻开折了角的一页,上面一行字豁然用钢笔标注:


“君生我未生,我生君已老。君恨我生迟,我恨君生早。”!


方明华顿时哭笑不得。


姑娘,你懂这句话的意思吗?


方明华很是怀疑,艾米丽不知道被哪个无良书店老板骗了。


“明华,这字很难写吗?我觉得笔画很少呀。”艾米丽不解问道。


你不懂。


中国字笔画越少反倒越难写。


算了,写就写吧。


方明华将宣纸小心铺在茶几上,拿起毛笔蘸好墨汁,屏息、悬腕,在雪白的字上写下这一行楷体字,当然不忘记签上自己的名字。


写完自己欣赏一番。


还不错,没法和那些书法大家相比,但是糊弄老外绰绰有余了。


“谢谢.”姑娘看着墨汁尚未干的书法,满心欢喜:“我回去要张贴在我洛杉矶家的卧室里。”


还好,别贴在客厅里就行。


告别艾米丽之后,方明华连夜乘飞机到休斯顿,第二天在联邦书店签名售书、紧接着是洛杉矶、菲尼克斯.最后一站是芝加哥。


在芝加哥签名售书的书店叫米奥匹克书店,坐落于维克尔公园区,是一栋三层楼的建筑。


早上在酒店休息,中午就去书店干活,晚上在埃文斯陪同下逛逛城市,尝尝当地的美食,成了这几天每天的固定安排。


今天也是如此。


不过是“打工”的最后一天,今天签书完就自由啦。


方明华在书店埋头在一本本书上龙飞凤舞签上自己的名字,眼看快到“下班”时间,一抬头,看着边上站在一个黑头发黄皮肤的东方男人正朝着自己微笑。


方明华也笑起来。


正是自己的朋友,孙力哲。


(本章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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