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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九十四章 这狐狸精,妖孽啊!(第1/2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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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思玲不管周蕙敏脸红翻白眼,悄悄指了指身后的杜笙:


“这肯定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,难道是这位华人首位世界拳王?”


周蕙敏有些心虚,嗔道:


“你八卦什么呀,快走啦!”


“这算什么八卦,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好嘛。”


马思玲不太了解杜笙在国内的暧昧传闻,直言不讳:


“尽管你们有些年龄差,但在我看来这压根不是事。


再说,杜笙确实帅气,身姿笔挺,气势浑然天成,一看就知道那方面很离谱……”


见表姐越说越离谱,周蕙敏羞得有点无语,只好尴尬侧过身。


因为她很清楚身后男人耳聪目明,这些肯定听到了。


马思玲也知道周蕙敏一向脸皮薄,而且以纯净娴静的性子著称,也不好继续打趣。


一行人来到停车场,那里停着一辆本田雅阁。


在灯塔国,霓虹制造的车辆因其低廉的价格而广受欢迎,占据着不小的市场份额。


即使是资产过百万的富有人群,也不会购买欧洲那些所谓豪车,而是实用为主。


像马思玲选择的雅阁,在灯塔国已算是较为中高档的汽车。


这也反映了她在当地活得并不差。


车子驶入公路,马思玲舒了口气,说道:


“今天路上没有遇上黒鬼火拼或车祸,运气不错。”


作为第二次来到灯塔国的杜笙,挑眉问道:


“这里经常发生火拼么?”


周蕙敏解释道:


“你听说过灯塔国五大犯罪城市没有?


除了芝加哥、忸約、底特律、巴尔的摩,最后一个就是洛杉矶。”


她原本还想在附近逛逛手机专卖店,这会儿只好按捺住想法。


因为晚上的洛杉矶,可不是个好去处。


马思玲也加入了话题:


“洛杉矶以街头帮派文化著称,包括像Crips和Bloods这样的大型帮派。


此外,洛杉矶也是摩西哥和中美洲犯罪组织的活动中心,所以火拼不要太常见。”


杜笙耸耸肩,不再说话。


不愧是自由民主的美利坚,到处都充满着解放气息。


汽车行驶二十多分钟,最终来到卡乐康社区。


这里一看就知道是个中高档住宅区,出入的多是白人富豪为主。


杜笙注意到几乎没有黒肤人种,华裔也不多,显然区别对待。


进入社区后不久,汽车停在一栋宏伟的联排别墅前。


刚下车,一名眼镜中年迎面走出。


他有一张方正的脸庞,看上去粗狂而难以接近,鬓角点缀着些许白发,增添了几分成熟稳重。


尽管肚腩明显,但身材还是扎实,起码180斤打底。


看到周蕙敏后,他眼底闪过一抹惊讶和倾慕。


这一切都被五官敏锐的杜笙尽收眼底。


“蕙敏,你有一年多没来我们家了吧,雯雯上周还提起你呢。”


周蕙敏没有立即上前,而是等杜笙卸完行李,上前帮忙错开身子,微笑道:


“雯雯在吗?以前总觉得她太吵闹了,但一年多没见,还真有点念想。


阿笙,给你介绍,这位是薛振强,我表姐的丈夫。”


关于马思玲一家的情况,周蕙敏在来灯塔国之前就已经向杜笙做了简要提及。


薛振强出身于香江一个富豪家族,堂哥在缉毒署工作,通过倒卖缉毒署没收的东西崛起。


后来他转行做海运,事业逐渐壮大,十年前资产已达两千万。


不过自从他堂哥被抓了后,薛振强为了撇清关系,一家移民至灯塔国。


其中的具体细节周蕙敏并未详述,但杜笙也能大致猜到一二。


眼前这位尽管算不上巨富,也跻身不到精英阶层,但在灯塔国亚裔中,算是有头有脸一员。


听完周蕙敏的介绍,薛振强瞥了眼杜笙,见他浑身衣装普通,没有任何贵重物,心中不禁有些轻视。


2004年的当下,特别是港湾、大马移民来的华人,对待其他华裔天然就有种高人一等的心态。


杜笙穿着简朴并非出于炫耀,而是因为以他如今的名气,无论穿什么都会为品牌带来免费曝光,因此干脆选择自家牌子。


功夫派在国际上,自然没什么知名度。


而且他又不喜欢靠外物装逼,更倾向于随心所欲的生活方式。


薛振强随意跟杜笙点点头,便对周蕙敏说道:


“蕙敏,先进屋吧,飞一天也累了。”


周蕙敏怎么可能看不出薛振强的敷衍态度,她的笑容随即收敛,也是随意点点头,看向马思玲道:


“要不我和阿笙还是住酒店好了,免得麻烦你们。”


马思玲没想到周蕙敏如此照顾杜笙,上前拉着她:


“来都来了,麻烦什么。


房间已经安排好,走吧。”


薛振强见周蕙敏没怎么理会自己,有些尴尬。


走进别墅,内部装饰还算气派,中央悬挂着水晶吊灯,墙上挂着一幅巨大的水墨作品《松鹰图》,画作下方盖有齐白石的印章。


注意到杜笙的视线,薛振强有些显摆说道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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