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不是哥布林杀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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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章 皮甲(第2/2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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距离灰岩镇的路程,没有白桦村那么远,但也不是一天能够赶到的。


再加上抵达后需要完成休整,收集情报,发生战斗,回收战利品,休息,返程等一系列过程。


至少也要3天的时间才能返回灰岩镇。


所以必要的干粮,水袋,衣物等等物资都要提前采购带齐。


高斯在镇子上采购基础物资的时候,想了想,还是买了一套皮甲。


反正皮甲早买晚买都是要买的。


至于价格有点小贵,15银币,防御力比布甲强很多,轻便和灵活性则差不多。


原来的二手布甲,则以50铜币的价格被皮甲店的老板回收了。


明明买的时候花了1银币,不算第一次暗杀落单哥布林的情况,真正意义上仅使用了一次,再次出售,价格却已经大打折扣。


走出店门,高斯心里都在怀疑,那个眯眼微笑的中年老板,在简单处理过后,转眼又会把他的布甲再次上架,出售的价格还是1银币。


穿着敞亮的皮甲,左看看右瞧瞧,看着那一片片鞣制蜡煮硬化的皮札甲,高斯心情都变好了很多。


“皮甲的防御力更好,面对哥布林,受伤的风险大幅降低了。”


他才不会承认,也有那么一小部分心思,是担心下午合练的时候,其他人都装备精良,他穿着一身脏污二手布甲,站在一起太丢人了。


所以这套皮甲是,也必须是出于实用主义进行购买的。


......


下午队伍的第一次合练依旧在城镇外的空地进行。


像这样的合练,有新成员加入的时候往往都会进行。


哪怕是平时,只要是稍微严格一点的队长,也会定期举行演练。


这个合练的性质有点像是一次彼此之间的基础技术交底。


新成员掌握的能力,技能,在团队中承担的角色和定位,优点和缺点,都得展示出来。


同时,其他队友也必须向新人展示自己的特点。


也就是说,那种藏拙留一手,在正式战斗时才发挥出来惊艳众人的爽文剧情是不存在的。


那种行为是把自己和队友的生命安全都当成儿戏。


毕竟在实战中,你无法奢求队友在完全不了解你能力的情况下,正确地配合你。


缺乏配合的情况下,哪怕你真留有什么压箱底的技能,也可能误伤到队友。


所以演练是必要的。


到了冒险者公会门口集合。


此刻其他五人已经来到约定地点,清一色佩甲持械。


其中又以队长莱文和剑士多伊尔的护甲最为显眼。


两人都身着黑色金属鳞甲,防护部分由相叠的铁片覆盖,结构如同层叠的鱼的鳞片,四肢则佩戴着护手和护胫,鳞甲下是一件皮外套。


莱文手边更是支着一个深棕色的橡木大盾,边缘包裹金属,十分有力量感。


有点帅。


高斯不得不承认,他们的装备很加分。


鳞甲挂在店铺的墙壁上,和穿在身上的效果是完全不一样的。


至于另外三人,弓箭手奥利弗,游荡者梅娃和牧师达芙妮则穿着相对轻便的皮甲。


不过从成色和外观来看,应该也比高斯身上崭新购买的还要高档不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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