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穿港综:从见习督察到警队一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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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9章:没有死刑,那就我来判(第1/2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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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经精液的DNA鉴证,证实蓝国伟正是为祸1年4个月的“屯门色魔”。


他先后在友爱邨、大兴邨、益丰大厦、红磡美景街等地,强奸及抢劫9女子,杀害当中3人。


……


蓝国伟在红磡区姐姐家中暂避风头期间,除了侵犯过那最后一名女幸存者外,之前还残害过一名女性并杀之。


她就是住在靠近红磡区的土瓜湾益丰大厦的23岁卡拉OK公关刘小敏,被蓝国伟强奸,他事后同样意图与对方“做朋友”,女受害人重掴了他一巴掌,蓝将她扼毙。


陈正东想到这些,握了握拳头:“要快,一定要快。”


“陈sir,我马上打报告申请跨区办案、协作程序。”刘文正高级督察抿着嘴唇、眼眸中迸射出捕猎者般的光芒,重重点头。


陈正东却抬起手阻止:“不,蓝国伟这畜生随时有可能犯案,我们务必马上赶往红磡区抓住对方。”


“这……”刘文正有些犹豫。


陈正东看着对方的眼睛:


“该案完全符合《警队条例》第50条‘紧急追捕’条款。


因嫌疑人具有:


持续暴力犯罪倾向(已致多人死亡);


跨区域流窜作案特征;


存在继续危害社会的紧迫风险。


所以,在目前紧急情况下,刘sir你完全可以先口头向署长曹警司通报行动,让其授权启动紧急程序,之后在24小时内补书面文件完成备案即可。”


陈正东拍了拍刘文正的肩膀,补充道:“救人如救火,拖不得!”


“好,我马上通报,我们现在就赶往九龙城区红磡分区。”刘文正经陈正东这样一说,下定了决心。


众人纷纷登上警车,拉起警报,呼啸着一路风驰电掣赶往九龙城区红磡分区方向。


……


西九龙总区,九龙城区。


凌晨4时,土瓜湾益丰大厦后巷的霓虹灯管在雨中滋滋作响,残缺的广告牌投下猩红的光斑。


蓝国伟的鳄鱼牌皮鞋碾过黏着口香糖残渣的地面,鞋跟还沾着卡拉OK厕所的湿纸巾,拖着一个穿着暴露、身材火爆的漂亮年轻女人向前走。


他如同一头耐心、狡诈的恶狼,在金公主卡拉OK的厕所隔间里蹲守了三个小时,才等到落单的刘小敏。


这个被称为“屯门色魔”的男人,将女人拖入一个没人的楼梯间,女人的高跟鞋在水泥地上划出断续的痕迹。


蓝国伟借着昏暗的灯光,审视着眼前的“猎物”,嘴角露出变态的笑容。


他将嘴凑到昏迷的刘小敏耳畔,贪婪嗅着女人身上散发的香水味,低语:“我真的好喜欢你,好喜欢你,你这样乖乖的,就很好,很好。来,我们一起,好好享受享受……造物主赐予的快乐。”


蓝国伟边说边伸手把刘小敏的衣服拉链拽开。


原本昏迷过去的年轻女人,不知为何有了一点微弱意识,小嘴里嘟囔:“不要……”


语气很轻,很轻,像是在梦中低语呢喃。


蓝国伟如同剥笋壳般,快速的剥着女人衣服,自言自语。


“呵呵,你们这些贱女人,穿着那么暴露,又是露背又是露大腿的,短裙都快要包不住屁股了,不就是故意给男人看,勾引男人吗?”


“不要,还不要,我看你比谁都想要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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